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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督察与合法性审查
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暂行规定》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2/6/18 0:18:27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建立健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决策水平,推动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化开展,6月16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培训会。



培训会邀请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刘燕玲对《暂行规定》进行了细致解读,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刘双青主持会议。此次培训,采取现场培训与视频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在市司法局设主会场,市直20多个相关单位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司法局设分会场,各县(市、区)司法局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议强调,市直各有关单位处室负责同志,要将培训精神和成果向领导汇报,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一步学习研究,对工作中涉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从规范程序入手,严格落实部门职责,避免违法决策情况的发生;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组织全体人员对此次培训内容进行学习讨论,深入思考,对照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流程和具体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会后,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以学习贯彻《暂行规定》为契机,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做实做细,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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