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督察与合法性审查
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暂行规定》培训会 | ||||
发布时间:2022/6/18 0:18:27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建立健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决策水平,推动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化开展,6月16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培训会。
培训会邀请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刘燕玲对《暂行规定》进行了细致解读,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刘双青主持会议。此次培训,采取现场培训与视频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在市司法局设主会场,市直20多个相关单位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司法局设分会场,各县(市、区)司法局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后,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以学习贯彻《暂行规定》为契机,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做实做细,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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