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工作 -> 公证与仲裁
公证与仲裁
“李逵”“李鬼”分不清?别慌!公证助力知识产权保护
发布时间:2022/4/23 9:42:36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网上购物以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等特点,倍受现代人们的推崇和喜爱。但一些不法商家为达到盈利目的,非法使用别人注册商标的情况时有发生。日前,博野县公证处在新兴热点领域主动作为与探索,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年底,张某行色匆匆地来到博野县公证处,称其是A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现某网上购物平台的商城中某些店铺未经许可使用A公司的注册商标,并在大量售卖有该商标标识的商品,因担心店铺随时会下架这些涉及侵权的产品而失去证据,希望通过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方式固定相关侵权证据。
      公证员热情接待了张某,在初步审查其提交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和注册商标证等证明材料后受理了该公司的申请,并书面告知公证处仅对保全相关证据的行为和过程进行证明,不保证所保全的证据是否构成侵权及是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使用者采信。随后通过沟通,设计了详尽的网页证据保全方案。
      在公证处证据保全工作室,张某按照拟定的操作步骤依次对手机进行清洁性检查、打开手机录屏、下载、登录某购物平台APP、浏览相关店铺、查看卖家企业信息及买家评论……工作人员对张某使用手机的整个过程进行了不间断摄像和书面记录,公证员对上述行为进行了全程监督。随后,公证处及时为当事人张某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张某凭借公证书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得到了赔偿,彰显了公证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 保定日报|保定仲裁委员会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氛围
[下一篇]: “ 法院+公证”跨界合作 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