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工作 -> 公证与仲裁
公证与仲裁
“ 法院+公证”跨界合作 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发布时间:2022/4/16 17:24:40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13日,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和保定市直隶公证处举行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签约仪式,这标志着公证制度和审判制度相辅相成的合作关系上升到新的制度化高度。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玉,莲池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栓桥,莲池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山,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师坤,公证和仲裁工作管理处处长张二辉和直隶公证处主任沈智勇出席签约仪式。
      会上,莲池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山同志对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表示高度重视,结合法院实际情况,就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提出倡议:一是在认识上再统一,要充分认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重要意义,让这次合作成为推动莲池法院“4+1”品牌建设、推动公证机构创新发展、推动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绽放新颜值,跑出加速度”的有力抓手。二是在组织上再推动。要明确具体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加强公证人员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协调交流,确保司法辅助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三是在措施上再细化。要坚持需求导向、依法规范、因地制宜的原则,严格落实《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实施方案》,切实推动各项质效提升。四是在合作上再拓展。积极探索建立互联共通、高效便捷的对接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工作经验,为进一步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积累宝贵经验。
      保定市直隶公证处沈智勇主任介绍了公证处基本情况、公证参与司法服务事务的工作内容和合作意义,表示公证处将积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充分发挥公证制度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功能以及公证机构在案件多元化解中“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玉代表市司法局对此次合作表示高度期望和大力支持。她表示,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开创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保定模式”,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重大意义;要坚持需求导向,深度融合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保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后,莲池区人民法院与保定市直隶公证处将全面推动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拓展合作深度、合作广度,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实现公证职能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机衔接,构建公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新格局,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 “李逵”“李鬼”分不清?别慌!公证助力知识产权保护
[下一篇]: 驰援车辆遇交通事故 公证员变身“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