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
保定市司法局召开《保定市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协调会 | ||||
发布时间:2020/9/10 9:46:20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保定市司法局召开《保定市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协调会
近日,保定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保定市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协调会,推动立法工作有序进行,确保立法计划按期完成。会议由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刘双青同志主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局等部门23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保定市旅游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业态融合基础好,地理位置优越,毗邻雄安新区,与北京、天津构成黄金三角,在旅游业的规划布局上要充分考虑与雄安新区、京津冀的协同发展,想方设法把京津两地的游客吸引到保定。旅游业属于综合性产业,需要规划、国土、建设、财政、交通、文化、农业、信息、教育等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各单位要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提供最大优惠政策,助力我市旅游业的发展。
会议强调,《条例》制定要把握好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制定出一部以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壮大为主,兼顾旅游市场监管的地方性法规,通过《条例》展现出保定的旅游业发展水平,推动旅游业良性发展。立法要站位高、见识广、预见远,找准定位、迎接挑战、抓住机遇,为保定市旅游业又快又好可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中,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对《条例》的相关条款展开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市司法局在广泛听取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对存在争议的条款进行了解释和协调,进一步厘清了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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