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 ||||
发布时间:2020/7/15 11:26:58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做好2020年政府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对标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抓好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以及推进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保障改善民生、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订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项目,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大美保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成熟程度和轻重缓急安排以下立法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类项目: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共5件)
1.《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保定市长城保护条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3.《保定市白石山景区保护条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4.《保定市市区养犬管理条例》(市公安局)
5.《保定市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类项目:调研项目,启动调研起草工作,待成熟后再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5件)
1.《保定市安国中药材市场管理条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国市政府)
2.《保定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
3.《保定市矿山修复条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保定市居家养老促进条例》(市民政局)
5.《保定市地方立法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二、市政府规章项目
一类项目:需要年内制定或修订的项目:(共2件)
1.《保定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市司法局)
2.《保定市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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