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督察与合法性审查
保定市司法局全面部署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
发布时间:2024/6/19 20:37:34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定市司法局印发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一是突出清理重点。坚持以“六个不”为重点,凡是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相符、与国家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与深化改革后的体制机制不适应、与上位法律法规不统一、与省、市工作部署不符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同步的,要及时修订和废止。二是广泛听取意见。清理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可以通过组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并明确将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清理工作的参考。三是压实清理责任。强化制定主体和起草单位的清理主体责任,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作出清理决定;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的统筹、指导和审查职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清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清理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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