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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司法局召开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4/21 20:24:30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保定市司法局

  召开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研讨会

  2016年3月24日,保定市司法局召开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研讨会。莲池区和顺平县司法局的主管局长、保定市第二医院、保定市法医、顺平、定兴、高阳、涞水司法医学鉴定中心的相关人员参加了研讨会,保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宿守安同志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参会人员首先学习了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结合新、旧《通则》,就司法鉴定的受理、实施、出鉴等具体操作中需要重点把握的环节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同时,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进行了座谈并达成了共识,为《通则》和《意见》在我市的贯彻执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最后,保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宿守安同志讲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把政策法规学习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要积极掌握新政策、新标准、新方法,增强政策法规意识,降低执业风险。二是积极推动简政放权、管理创新工作。根据省厅通知,莲池区将承担司法鉴定属地管理的全省试点工作,因此各县(市、区)要尽快适应这种新的管理模式,承担起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责任。三是要始终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努力实现“五规范(执业场所建设规范、公开公示内容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严格规范、内部设置整洁规范)、一定位(办公场所按照使用功能进行了准确定位)、零投诉”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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