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刑事审判工作法官律师座谈会 | ||||
发布时间:2018/4/21 20:25:56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构建良性沟通机制 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刑事审判工作法官律师座谈会
2016年3月28日下午,由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定市司法局召开的“刑事审判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法官、律师座谈会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举行。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研究室、宣传处负责人、保定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工作人员及26名律师参加了会议。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素英、保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耿凤忠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孟学会主持。
座谈会上,与会律师普遍认为:法官与律师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站在不同的角度担负着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的职责。工作中,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在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各方面成绩表示肯定的同时也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一是刑事审判工作存在“无罪难”、“自诉案件立案难”、“申请调查取证难”、“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难”等问题;二是在庭审过程中律师的发言被随意打断,辩护权受限等问题;三是人民法院应对律师复制电子案卷,视听资料类的证据提供必要的设备等问题。与会律师还就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刑事政策的把握,庭前会议的组织,视听资料的展示,自首、立功情节的认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四是法官在接受律师提交的证据及其他材料时,应出具收据。五是极个别法官对律师存在着傲慢与偏见,应加强素质培训。
保定市司法局耿凤忠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构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对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及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审判过程中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是司法体制改革重中之重。多年来,全市法院和司法行政系统高度重视构建法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工作交流机制,法官与律师各司其职,保持着良好的法律关系和工作关系,尤其是去年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召开后,相继出台了依法保护律师合法权益有关文件后,法院就如何保障律师执业非常重视,并多次在法院系统大会上提到。通过今天这个座谈会要建立健全常态机制,畅通双方沟通交流的有效途径促使双方在诉讼和业务活动中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重要性;二要积极主动作为,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法治要求的律师与法官相互关系;三要要加强律师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及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发展,共同为维护公正司法,建设法治金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素英对律师们提出的诚恳意见和合理建议表示感谢,表示会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同时结合两级法院的工作进行更加广泛深入的调研,研究制定改进的制度和措施,积极回应律师职业过程中的要求和期待,切实解决好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实际困难,解决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形成刑事审判过程中法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高素英副院长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律师们给予理解和支持,共同提升保定两级法院刑事审判案件的质效,双方共同恪守职业道德,约束好行为举止,为维护司法权威、司法公信,为全面“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战略部署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主题词:法院审判 律师座谈会 简报
报: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
发: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
保定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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