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动态
我市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市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 ||||
发布时间:2022/5/17 13:21:54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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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具体举措四个部分。具体举措部分明确坚持党建统领、坚持公证公益属性、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机制优化创新工作、拓展服务区域和领域、强化从严监管、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高素质公证队伍、加强组织领导九项改革措施。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公证公益属性。统筹配置服务资源。今年全市采取定点帮扶和集中轮训等方式,加大对原贫困县公证机构的帮扶和公证员的培训工作。通过“以大带小”“以强带弱”等形式,达到优质公证资源共享共用。加大特殊群体服务保障力度。加强与本域法律援助部门的工作衔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公证费用。加大公益法律服务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公益类公证服务的保障力度,满足基本民生公证需求,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有条件的公证机构要积极选派业务精通的公证人员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中心),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拓展服务区域和领域。逐步放宽公证执业区域。按照分类推进、分步实施、有序调整的原则,促进我市公证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我市公证执业区域设置更加科学,利企便民。创新业务领域。深化公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依法助力重大国家战略、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有效实施。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探索公证服务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探索公证与律师、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工作的合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融合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我市公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公证队伍稳中有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公证服务的可及性、便捷化程度显著提高,公证业务范围更加宽泛,公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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