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 ||||
发布时间:2021/9/25 20:00:55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有力监督下,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成效明显。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宪法法律意识显著增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落实,广大公民法治观念不断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期,也是贯彻落实保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激情奋进‘十四五’、再造一个新保定”精神、全力推进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的关键期,更是法治建设开拓进取、发展突破的决战期。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奋力谱写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普法工作新篇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11258”总体要求,以打造“法治建设高地”、服务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为主线,以“法律十进”“法治十建”为载体,坚持普治并举,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全力构建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打造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法治保定建设迈出新步伐,党对守法普法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崇法向善、循法而为成为社会风尚。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明确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使法治成为保定最突出的环境标志和城市品牌。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
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需求,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六个新保定”,打造“三个城市标杆”为目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活动,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持。
坚持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学习运用活动中,融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各方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坚持分类实施。根据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实际和特点,针对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确定重点内容和方式,分层分类推进实施,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坚持示范引领。深入推进“法律十进”(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进媒体),大力开展“法治十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学法守法示范家庭、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诚信文明示范景区、文明守法示范媒体)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切实提高各层次各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不断加大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全民普法力度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抓实抓好,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不断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丰富国家宪法宣传教育内容。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民法典的时代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机关单位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品质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评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考察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加强“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语言文字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努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建设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等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加强京津冀普法与依法治理协作。
(六)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密码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立足建设平安保定、法治保定需要,持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百日攻坚·普法同行”主题宣传活动。推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活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围绕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服务、电信诈骗预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国防动员、军事设施保护、涉军维权、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民族宗教、扫黑除恶、毒品预防、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社区治理、城市建设、劳动社保、防治家庭暴力、见义勇为、网络空间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七)深入宣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聚焦全力打造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战略支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大力宣传本市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为地方立法的贯彻实施提供有效支撑。将法治宣传贯穿于立法的立项、调研、起草、审议、公布、实施的各个环节,提高本市立法的公众参与率,提升立法的认可度和知晓度,为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营造良好政务环境与营商环境。
三、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更加融合,着力提升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活动。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提升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提高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信仰。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制度,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有效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激励制约的制度设计,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针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流动人口等群体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实时普法活动。在法规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建立立法征求意见反馈制度,将意见和吸收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做解释说明。法规规章正式公布时,一般应当同步进行解读,加强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通过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解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应当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诚信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开展“微普法”,培育以案释法的知名品牌。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三)开展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活动。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形成普法主体多元化、机制联动化、运作社会化的普法大格局。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大力发展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新闻工作者、高校法学专业师生等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引导和支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政策制定、组织引导、管理服务和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工作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四)开展新媒体新技术精准普法活动。适应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传播环境的需要,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保定普法”微信公众号、冀法通APP、短视频平台和今日头条矩阵作用,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普法,满足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提升普法内容的阅读量,打造新媒体普法精品。发挥“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综合学习平台优势,用好商业化、社会化的互联网平台,健全平台合作机制,占领新媒体传播阵地,促进各大平台公益普法。大力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上的“智慧普法”,实现线上与线下相互交接,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传播体系,灵活运用微信、微博、二维码及VR虚拟现实、3D成像、5G+智慧普法网络直播等新技术新手段向社会公众进行日常推送,提升普法的覆盖面、便捷性和时效性,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工作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五)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组织创作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等。将传统文化与普法宣传紧密融合,依托保定丰富的特色文化资源,走出一条民俗普法新路子,打造保定特色普法品牌。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等重点文化惠民项目,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产品建设,有力发挥法治文化的涵养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设计上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民族文化、行业文化有机结合。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开发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场所,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等阵地,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和利用率。充分利用保定红色文化资源众多的优势,深入挖掘红色法治文化,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发挥好“晋察冀边区革命纪念馆”“白求恩纪念馆”“保定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东风公园宪法主题公园”“涿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示范作用,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日常休闲和参与体验中潜移默化接受法治熏陶。将民宿文化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以“一宿一品”为目标打造法治民宿,使之成为“八五”普法的新阵地。
(六)开展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积极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推动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系列创建活动,全力打造“法治建设高地”,巩固法治创建成效,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健全党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效应,巩固提升建设质量,加强动态管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法律进家庭”,广泛开展“学法守法示范家庭”创建活动。深化“法律进学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学校法治化水平。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人身伤害、性侵害、性骚扰、毒品、赌博、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教、“套路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依法打击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化“法律进企业”,开展“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升依法治企能力,为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七)开展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深化对本部门本系统突出问题的依法治理,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促进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带头守法。深化“法律进市场”“法律进景区”,深入开展“公平守信示范市场”“诚信文明示范景区”等创建活动,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组织成员合法权益。深化“法律进媒体”,开展“文明守法示范媒体”创建活动,加强对媒体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推动媒体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文明依法依规经营。
(八)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重点围绕“三重四创五优化”,聚焦发展第一要务,聚焦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聚焦坚持人民至上,针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巩固违法违规圈占土地、违规违建项目、资源能源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矿山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6个重点领域的清理成果,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对乱象突出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时期的专门法律服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时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社会稳定。
四、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全力打造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学法守法用法新标杆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为重点,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实现项目化运作、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实施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工程。抓住“关键少数”,把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职业培训的必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情况纳入国家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教育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保法宣办〔2020〕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联合印发《保定市科级及以上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实施细则》(保法宣办〔2017〕8号)文件要求,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学习、讲法治课,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领导干部任职考法。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或网络每年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
(二)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程。抓好“关键时期”,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充分发挥好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守法习惯。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青少年学法用法网上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开设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着力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构筑法治护航青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型城市。
(三)实施村(居)民法治教育工程。注重加强村(居)民法治教育和公益性法律服务,引导村(居)民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增强法律意识,做到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村(居)“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实施村(居)“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平均每20户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基层“法律明白人”队伍。探索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2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十户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引导村(居)民知法守法用法。积极开展“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力阵地。
(四)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工程。完善和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顺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新形势,发挥各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作用,采取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以“法律进企业”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和信用意识,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涉外企业、新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引导、监督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市场交易活动。
五、把握“三个阶段”,扎实推进普法规划有序实施
“八五”普法规划自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下半年)。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规划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责任分工方案,并及时报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年底至2025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部门和行业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六、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八五”普法目标全面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全民守法和普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本地、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管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压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探索建立“四清单一办法”(内容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和考核办法)普法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分业、分类、分众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述职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普法,落实普法的社会责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引导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政策支持,确保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市配备不少于5名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各县(市、区)、开发区配备不少于2名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工作,探索建立普法工作协会,探索与高校法学院建立专项普法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司法所普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实有人口数量确定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市级每年人均不低于0.20元,县级每年人均不低于0.50元的标准,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承担的普法工作任务,合理安排普法专项经费,足额专款专用。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各级普法经费保障要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普法工作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四)强化评估检查。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全民普法工作的推动作用,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效果,特别是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好中期督导检查和末期验收,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检查和督导,推动全民普法制度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保障规划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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