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司法局公开承诺 | ||||
发布时间:2018/5/22 10:30:53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保定市司法局公开承诺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工作部署,市司法局在以下6个方面做出公开承诺,以便更好地为群众、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依法依规做好法律援助工作。“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工作时间内随时接听,随时接受现场咨询、解答问题。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指派执业律师予以法律援助。
二、所有公证业务办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员任职初审实行“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上报。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管。凡是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一次性告知反映渠道,并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受理的一般投诉,15个工作日办结;对复杂或历史遗留问题的投诉,30个工作日办结。
四、对于立案受理的投诉律师案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申请回避、调解、听证的时间不计入),并向投诉人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投诉案件影响重大、疑难复杂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依法依规延长期限。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律师执业许可初审,自决定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审查并上报。
五、全面推行“司法鉴定人负责制”,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决定受理的,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自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依法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六、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河北省内7个工作日、省外30个工作日办结。
服务承诺投诉受理电话:0312-5913608
以上服务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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