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为副厅长一行到我市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法律援助和律师工作 | ||||
王大为副厅长一行到我市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法律援助和律师工作 | ||||
发布时间:2018/4/25 21:25:42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王大为副厅长一行到我市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法律援助和律师工作
12月8日至9日,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大为,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处处长王惠军一行来到保定,就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法律援助和律师工作,分别视察了莲池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徐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永军陪同调研。
在莲池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王大为副厅长一行认真听取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关于窗口建设、信息系统管理及基层法援工作等方面的汇报,实地查看了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通过查看台账、调阅卷宗等形式,详细了解法律援助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调研组认为,莲池区法律援助工作思路清晰,硬件设施到位,台帐建设完善,整体业务数据位居前列,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全体法律援助工作者为法律援助事业付出的不懈努力表示赞赏。王大为副厅长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第一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要求和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县(市、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整合法律资源,优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社会管理末端延伸。
在徐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王大为副厅长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交谈,详细了解区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并听取了服务中心情况汇报,对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给予很高评价。王大为副厅长指出,徐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之所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得益于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投入大、制度全、服务到位,希望以后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树立司法行政部门社会形象,提升法律工作者社会地位,让百姓得到真正实惠的窗口单位。
在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王大为副厅长一行参观了该所法律咨询室、荣誉室、律师办公室、律师接待室、VIP会客室、党员活动室和多功能厅,观看了《前进中的达公律师事务所》专题片。王大为副厅长边参观边向刘海军主任询问律所的发展历程、文化建设、党员人数及活动开展等方面的情况,对该所“以党建促所建向管理要效益,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做贡献”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王大为副厅长指出,律师事务所作为最基层单位,要大力加强律师的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广大律师牢记职业操守,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充分利用好每周五例会和业务学习的时间,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和重大疑难典型案件评析,努力提升律师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要不断完善律师所的基础设施,为律师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在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王大为副厅长认真听取了王笑娟主任对律所的发展历程、支部建设、党员发展、人员结构、业务拓展以及律所开展扶贫帮困、关爱弱势群体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对该所长期以来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大力加强律所党建特别是对王笑娟所每年都为党组织培养和输送一名党员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在与市司法局领导、律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律师座谈时,王大为副厅长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积极协调政法各部门,及时解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律师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将律师担任政府和村(居)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律师事务所要大力加强律师所党建和律师的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律师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律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听党话、跟党走;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关心关爱社会弱势群体,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要发挥好律师“五大员”作用,为保定的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谢永军局长代表市司法局、全市广大司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对王大为副厅长一行到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调研表示衷心感谢!市、县司法局和全市各法律服务机构,一定要将王大为副厅长的重要讲话进行认真梳理、学习、消化并贯彻到以后的工作中,为全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徐水区委书记苏树峰,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占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耿凤忠,市律师协会会长史昌,莲池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晓鹏,徐水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李庆斌等市(区)领导分别参加上述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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