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工作 -> 公证与仲裁
公证与仲裁
顺平县公证处:延时工作为民企
发布时间:2021/5/28 23:05:46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3月18日下午4点多,顺平县公证处主任刘建民接到某民营企业副总经理的电话,她说;“公司在顺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贷了270万元贷款,用于购买生产原料,按贷款方的要求需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才能放款,因明日法定代表人外出多日后才能回来,如不能在3天给商家付款,可能会因原料供应不足,耽搁生产,能否今天办理公证?”主任毫不犹豫当即回复“能”。在乡下核实完相关证据回到公证处已近6点,公证处3名同志又马上继续展开工作,经过3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企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公证手续全部办理完成,经与金融机构协商,次日可放款。

当看到当事人满意而去,那一刻,公证处3名同志感到累也值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 【英模榜】尹铭:服务考生的军转好干部
[下一篇]: 保定市公证行业召开线上公证办理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