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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2020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8/27 14:25:41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1.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配齐配强执法监督力量,加强执法监督人员培训,打造高素质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

二、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根据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组织对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调整和修订,梳理执法事项,公布事项清单,落实执法责任。

三、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一)根据省政府“三个办法”,结合省厅制定的《行政处罚三项制度指引》等九个指引,指导部门对“三个办法”进行修订。

(二)扎实落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各项要求,建立周巡查、月通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防止网站出现空白栏目、信息上传不及时、实际执法情况与公示信息不统一等现象。

(三)培树“三项制度”先进典型,做好“三个一百”推选工作,借鉴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经验,争取更多的行政执法部门配备行政执法辅助系统,提高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四、全面清理行政执法证件。严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各单位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及人员编制进行自查,上报注销不符合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新调入执法岗位的人员,特别是对涉及到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执法人员,要做好资格审查,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证件,持证上岗。

五、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对涉企的和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集中监督力量,实施专项监督,进行通报公示。

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组织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对案卷的文书规范、自由裁量权运用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评查,通过案卷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按时报送日常监督报表。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统计规定》报送统计数据报表及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按时保质上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等情况报表。

八、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让考核督导在抓落实中发挥“标尺”和“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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