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矛盾、调纠纷、促和谐 | ||||
发布时间:2020/5/31 14:08:04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近日,家住涿州市东仙坡镇的赵某、吕某到东仙坡司法所请求调解她们两家之间的矛盾纠纷。赵某是吕某的四婶,吕某是赵某丈夫的亲侄女,两家不仅是亲戚,而且比邻而居。
原来,一直以来两家人相处十分融洽,早年间吕某盖房子时,想将两个渗水井放在自家房子后面的属于赵某的宅基里,彼时赵某因觉得此处宅基过于窄小,没有建房子的打算,就同意了侄女的请求。时隔多年,赵某一家想在这处小宅基盖几间房子养老用,因为宅基实在太小,盖上房子后院子便基本上没有了,于是找到吕某商议挪走两个渗水井,并且将吕某房后的空调外挂机也挪至别处,吕某房后的滴水问题也一并解决。而吕某觉得当初是经过了叔婶的同意之后自己才把渗水井放到了屋后,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突然让挪走,一来没有其他地方可以挪,二来经济上也有困难,再加上空调移机,屋后滴水防水维修又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所以不同意赵某的要求。商议不成,两家人起了争执,在激愤之下还因此动了手。
司法所人员认真聆听了事情的过程,耐心地对她们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解释,并对她们进行了情绪疏导和心理安慰,抓住问题的关键告诉她们这件事如果调解不成最终解决办法将是对簿公堂。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该村支部书记的带领下多次到赵某和吕某家中,对二人进行了耐心的解释劝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侧面讲情,自古以来,远亲不如近邻,更何况二人不只是邻居还是有血缘关系的一家人。
家人之间本应该互相帮助、互相理解。在发生矛盾纠纷的时候更要以客观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吕某同意挪走渗水井和空调外机,赵某也作出了让步,提出在自家院子里留出50公分给吕某做滴水,同时自己出钱给吕某做屋后防水;而吕某也提出,若是自家房子再翻盖时,一定将房子的后墙根向前移,流出滴水的位置。至此二人握手言和,高高兴兴的走出司法所。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