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赡养起纷争法律援助解困境 | ||||
发布时间:2018/4/24 21:38:00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李老太今年75岁,老伴王某于2006年因病去世。两个儿子不孝敬母亲,对母亲的生活不闻不问,李老太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走投无路之下来到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当即指派律师代理该赡养纠纷案。
援助律师接到指派后,迅速开展案件办理工作。为充分掌握有关证据,援助律师向李老太的亲属及邻居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赡养纠纷案直接向法院起诉可能会事与愿违,因此援助律师多次对老人的子女进行劝解,但除了二儿子和小女儿外,其长子始终不肯赡养老人,并且态度恶劣。鉴于这种情况,援助律师放弃调解,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2017年7月,援助律师代理李老太就本案向涿州市人民法院起诉,在律师的帮助下,经涿州市人民法院多次调解,李老太与子女们达成了调解协议:三子女每月各给付李老太赡养费200元,李老太由三个子女轮流赡养,医疗费由三个子女平均负担。此后,除长子外,老人的其他子女都主动履行了支付义务。经过援助律师持续跟踪,并在多方的努力下,老人的长子最终在法院强制执行下履行了赡养义务。
【案件点评】
该案属于赡养纠纷案,跟其他案件一样,但是为什么要突出的写一下,是因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亲生母亲都不养,还有什么美德可讲,而且当今社会老龄化加快,养老成为一个凸显的问题。
我们法律援助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为李老太追索赡养费纠纷案相当成功。承办律师对本案争议所涉事实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取证,从而确定了李老太与三位子女之间的赡养法律关系,三个子女均依法应承担赡养李老太的法定义务。
这起法律援助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在人口老龄化加快与社会养老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增大的情形下,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需求正在增长,因而,法律援助工作应特别关注如何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解决赡养老人问题,涉及社会成员家庭伦理道德观念和法律责任意识的培养与引导;解决赡养老人纠纷发生的最佳途径是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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