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管理
安国市司法局大年初一成功收监一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 ||||
发布时间:2018/4/24 20:49:07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大年初一我局成功收监平某某并将其送至保定市看守所。平某某成功收监开启了我市社区矫正2018年执行之先河,在保障了罪犯哺乳期的合法权利的同时,也让其原判犯罪行为受到了相应惩罚,既保障了人权,又体现了法律的威严。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平某某,女,32岁,汉族,安国市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因其正在哺乳期,安国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25日做出决定对平某某暂时监外执行,2018年2月16日其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已消除,安国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16日做出收监决定书,收监时间正赶上大年初一。
面临大年初一收监平某某,罪犯本人及其亲属多次以家中孩子太小、家里无人照顾为由要求暂缓收监,为此,我局局长高度重视,主管局长提前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社矫科科长提早安排部署对其进行沟通疏导,做通其亲属、村干部的工作,缓解其要求暂缓收监的不安情绪,,同时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单位,社矫科人员的细心、耐心、诚心打动了平某某,终于平某主动配合收监,大年初一社矫科人员带其到清苑区医院进行了六项入监检查,直到晚上六点多才顺利完成了收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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