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司法局局长张五进到我市督导验收 “枫桥经验”人民调解改革示范点工作 | ||||
发布时间:2019/7/29 17:00:30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7月23日,保定市司法局局长张五进、保定市司法局副调研员李德虎、保定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蒋涛一行三人到高碑店市督导验收“枫桥经验”人民调解改革示范点工作。高碑店市司法局局长孙英辉、副局长张瑞恒陪同。
验收组视察了泗庄司法所、泗庄镇联合调解中心、泗庄镇高庄村宪法主题广场和村调委会。在泗庄司法所,张五进局长询问了司法所工作人员情况,查看了所务管理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随后验收组来到泗庄镇联合调解中心,该中心是今年我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省、保定市“枫桥经验”改革示范点任务,在原有“老付调解室”的基础上建设的镇级联合调解中心,同时也是我局同泗庄镇党委政府共同探索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阵地建设,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探索和实践。在泗庄镇联合调解中心,张五进局长仔细翻阅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卷宗,询问了镇一级联合调解中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以及村居法律顾问参与调解的情况。泗庄司法所所长付泽生介绍了司法所在矛盾纠纷“三调对接”告知引导中的工作情况。
随后,验收组与高碑店市司法局、涿州市司法局、徐水区司法局就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改革示范点工作进行了座谈。高碑店市司法局局长孙英辉同志从我市“枫桥经验”改革示范点工作前期推进、依法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镇级联合调解中心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和经验做法进行了汇报,并着重介绍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33名社工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对社工进行了为期8天的集中培训,按每个司法所2-3人的标准到岗到位,在人民调解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孙英辉局长特别介绍了我市民间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提出了通过分析案件类别、发生区域、案件数量,分析得出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趋势和规律性,从而有针对性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普法、调解、基层社会治理各个方面工作的想法,得到了验收组的肯定。验收组与各县司法局就如何将大数据引入人民调解,用大数据为人民调解服务进行了探讨。
张五进局长就保定市确定的五个试点县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改革示范点的前期工作情况给予了肯定,并就如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牢牢把握预防和化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主题和本质。坚持预防在前,实现矛盾纠纷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依法化解,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借助手机传播载体,发布普法信息、法律知识、法治动态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建立人民调解微信群,及时通报交流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分享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探讨疑难复杂纠纷,互相交流经验。三是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因地制宜,资源共享,科学研判矛盾纠纷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预警矛盾纠纷风险热点,有针对性的为基层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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