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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保定市司法局 关于通过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 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6/20 12:15:11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司法部关于做好审核授子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9)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资格申请、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18日9时至2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申请人可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局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已取得2018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6月26日至30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考生下载信息采集表、填写、携带电子版。下载附件

(六)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三、审核地点

保定市司法局办公楼4楼会议室(保定市朝阳北大街758号)

咨询电话:0312-5913691、5913607(审核期间)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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