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参访团一行到朝阳区 司法局律师协会进行交流学习 | ||||
发布时间:2018/11/5 10:27:43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进一步深化我市与北京朝阳区司法局、朝阳区律师行业的战略合作关系,加强双方律师行业的人员交流和业务往来,11月1日,在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耿凤忠和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海军的带领下,我市司法局、律师行业参访团一行12人来到朝阳区司法局、律师协会进行交流学习,受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远捷,区司法局副局长、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曹宏,区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律师协会会长杨光,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律师协会副会长蔡春雷,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律师协会秘书长刘素红的热烈欢迎。
在朝阳区阳光矫正管理培训中心举行的座谈会上,两地司法局、律师协会领导和律师代表全面回顾了2017年5月19日两地律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关系以来开展的一系列重要交流活动,一致认为这些交流活动,对于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职能作用,加强两地律师行业多方位、深层次的交流合作,促进两地律师行业的共同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地律师协会秘书处合作编辑的《保定·朝阳律师》杂志已经出版两期,深受两地律师行业的好评。随后,双方还就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律师行业发展、协会建设、提升保定律师的理论素养和实战能力进行了广泛交流,并学习借鉴了朝阳区司法局、朝阳区律师协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座谈会后,还参观了朝阳区司法局阳光矫正管理培训中心,观看了反映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工作纪实的录像片《十年再出发》。
下午,我市参访团一行在王远捷局长的陪同下前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听取了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为律师的汇报,并就律所党建、业务发展、律所管理、分配机制、总所与分所关系、员工培训等问题与我市律师进行了充分交流。中伦所管理合伙人吴鹏,工会主席、合伙人康铧,党建工作负责人、合伙人李国斌参加了座谈。
自我市律师协会与朝阳区律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来,在两地分别举办过多项交流互动活动。本次交流是“京津冀司法行政系统协同发展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筑牢环首都‘护城河’座谈会”后的首次携手,今后我们还将继续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和人员交流,进一步增进两地的广泛合作与协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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