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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宪法宣传周”律师集体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18/12/3 10:18:13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执业理念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掀起新高潮,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12月2日上午10时许,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军校广场组织律师举行向宪法集体宣誓仪式。


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至8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全国范围将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广大律师在宪法宣传周首日举行集体宣誓活动,对于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职业精神,增强律师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对于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宣誓仪式严格按照全国律师协会近日印发的《律师宣誓规则(试行)》中规定的宣誓程序、仪式要求和宣誓誓词组织集体宣誓。宣誓仪式由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海军主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高平担任领誓人,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商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锅会林担任监誓人,来自莲池区、竞秀区和市直律师事务所400多名律师身着律师袍,佩戴律师徽章,面向鲜艳的五星红旗进行了庄严宣誓,充分表达了全市广大律师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恪尽职责,勤勉敬业的共同心声。



各县(市、区)司法局也在当天如期组织县域律师所律师举行了向宪法集体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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