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部署 有力督导 推进各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地落实 | ||||
发布时间:2024/6/30 7:01:22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6月18日,保定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督导会议,听取各县(市、区)清理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督促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力有效扎实开展。
会上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进行了深入解读,重点介绍了市司法局在制度机制建设、部门协同配合、坚持开门清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进行现场指导与培训。同时听取了各县(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具体举措,随机抽点顺平县、涞源县、满城区等单位进一步了解工作进度,有力保证了督导工作的客观性、真实性。
会议提出,当前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入梳理底数、分类甄别的关键时期。为提高工作质效,做实做细清理工作,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认识要提高。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不同以往,年度清理与专项清理的交叉、书面部署与督导调度结合、摸清底数与审查把关并重,清理工作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审查更严,各级各部门都要对当前工作形势作出准确判断和应对。二是方案要学透。认真学习全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成为“内行人”、不当“门外汉”。准确把握“六个不”的具体要求,把清理的范围、清理的标准和清理的工作职责弄懂吃透。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地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三是职责要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在清理工作中要牵头抓总、切实履行好统筹指导、督促审查的职能,要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和任务分解表,确保文件底数准确、责任明确。严格落实“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强化制定主体和起草单位的清理主体责任,尤其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职能变化或调整的,要及时调整变更文件清理主体,同时做好通知和指导,要确保清理工作“有人接、接得住、干得好”,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此次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和负责清理工作的业务科室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对各县(市、区)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确保此次清理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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