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主持召开中共涞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
发布时间:2024/6/11 17:21:33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6月7日,县委书记黄伟主持召开中共涞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吴磊,县委副书记靳志恒,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晓亮,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四军,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武永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荣君出席会议,各乡镇(社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研究审议并原则同意了《中共涞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审议稿)》《〈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要任务落实举措分工方案(审议稿)》;石亭镇、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负责同志分别作述法报告。
会议指出,2023年以来,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涞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社会稳定大局持续巩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持政治引领,准确把握法治建设的新使命新要求。全县上下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笃信笃行者;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觉运用蕴含其中的科学认识论、方法论,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全面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找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着力点,以更高水平的平安涞水、法治涞水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把握工作重点,稳步提升依法治县工作水平。要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做好社会矛盾风险防控和排查化解工作;要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以法治方式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着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覆盖,大力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司法所和派出所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要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司法惩戒实质化运行,加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示范引领,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要深化提升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工作,以2023年规范化建设达标行动为基础,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深化提升行动,不断提升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精准普法、依法治理各环节工作水平,年内力争实现规范化建设100%达标。
会议强调,要强化领导,推动依法治县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争先创优,事争一流,努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新局面,为涞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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