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担当敢作为 争做复议为民排头兵


       行政复议无小事,点滴实事暖民心。保定市司法局勇于担当敢作为,争做复议为民排头兵,将“复议为民促和谐”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工作中突出“四心”: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理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贴心。在“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中,市司法局被司法部通报表扬。去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5件,所有复议案件按时审结率100%,其中经释法说理及协调化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9件。

坚守初心担使命

      恰逢去年“七一”前,定兴县居民张某握着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处工作人员的手说:“通过这次行政复议,我感受到复议为民的温暖”。这番话语,是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坚守初心担使命,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肯定和认可,也是为迎接“七一”建党100周年对党最好的献礼!
      据了解,张某一处房屋被纳入了县城区改造项目,在征收过程中,张某对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向市局申请了行政复议。

      市司法局复议处工作人员审理思路认为最终还是要解决房屋补偿的问题,也考虑到张某身体年龄方面的原因,多次指导县司法局开展调解工作,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每周不少于3次与征收实施单位协调、开现场会,掌握相关信息后再与张某耐心细致地沟通、释法,在市、县两级司法局共同努力下,最终促成县政府与张某达成征收协议,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一场行政争议得以妥善解决,压在张某心头多年的大事得到圆满解决。

定争止纷促和谐

      为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处始终坚持“复议为民促和谐”精神,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耐心细致、便捷高效的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段某对拆迁改造安置补偿方案不服,前来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处立即请来相关部门人员核实调解。经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短短几天,段某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并签订协议,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被“柔性”化解。
市司法局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工作的始终,凡当事人双方有调解意愿,均积极搭建平台,组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推动出庭化纠纷
      保定市司法局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定《保定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与市法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为维护司法权威和行政诉讼原告的合法权益、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某上诉某局对第三人行政处罚案中,李某是老上访户,且上诉时即表示若不能胜诉,将继续申诉、申请抗诉、前往信访机关信访。该局副局长作为参加行政诉讼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并在二审积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靠前调解。李某在了解到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并参与调解后,感受到该局的担当作为,愿意配合调解。最终,李某申请撤诉,该案争议得到实质解决。
      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主动作为、践行复议为民,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后工作中,市司法局将继续用心用情用力解民忧、排民难、为民权、促和谐,真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指示精神,推动保定市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