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措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社区矫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办公室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公证工作管理处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参与市政府、司法厅规章征求意见稿的办理等有关立法工作 以市司法局组织,业务对应处室 具体负责 制定我市有关社区矫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措施并监督实施 办公室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公证工作管理处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2 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指导和管理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 负责全市社区矫正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 制定安置帮教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 承担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监地衔接、教育管理和帮扶等各项制度和政策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 落实市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 协调指导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 3 制定全市法制宣传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 拟定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各行业和基层的组织实施 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依法治市办公室) 围绕市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指导各县、各行业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依法治市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市法治宣传、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新媒体法治宣传建设 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依法治市办公室) 指导开展全市“法律八进”活动 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依法治市办公室) 组织开展全市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工作 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依法治市办公室) 参与电视台法治栏目录制;负责本市普法办微博、微信、手机报编写、维护和管理 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依法治市办公室) 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总结推广普法工作经验 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依法治市办公室)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检查、考核 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依法治市办公室) 承担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依法治市办公室) 负责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宣传、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 办公室 4 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公证工作;指导、管理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 指导、检查全市律师依法执业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申请,律师执业证办理、变更、注销申请工作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指导、监督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加信访接待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监督管理法律服务市场;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实施行政处罚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查处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实施律师事务所执业年度考核,对市律师协会评定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备案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指导监督各县司法局开展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检查、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工作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基层工作管理处 研究分析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情况,指导监督其执业活动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基层工作管理处 统计、分析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业务数据,掌握、评估和报送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基层工作管理处 组织开展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新型高端业务培训活动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基层工作管理处 办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的换发工作 基层工作管理处 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 公证工作管理处 监督检查全市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质量控制、内部管理等工作 公证工作管理处 对全市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私自出具公证书、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公证工作管理处 全市公证机构负责人、办公场所备案。 公证工作管理处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档案的管理工作 公证工作管理处 开展全市公证业务检查工作 公证工作管理处 开展全市涉外公证水印纸管理工作 公证工作管理处 组织开展全市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公证工作管理处 制定全市公证员教育培训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全市公证队伍业务培训工作 公证工作管理处 统计、上报公证工作和业务数据,分析、评估和报送全市公证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公证工作管理处 全市公证执业责任保险的收缴、索赔及前期调查工作 公证工作管理处 负责市公证员协会工作,办理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对公证机构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工作 公证工作管理处 5 指导、管理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承担人民调解指导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基层工作管理处 指导市人民调解协会开展工作 基层工作管理处 参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等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指导 基层工作管理处 指导全市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工作 基层工作管理处 6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负责仲裁登记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职责职权清理、执法检查、执法考评、执法培训和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备案审查等依法行政工作 办公室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执法监督机制,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监督案件办理和执法案件评查,负责“两错”责任追究工作 办公室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处理 办公室 负责本局在市行政服务大厅的相关工作 办公室 组织实施全市仲裁机构的登记工作 办公室 负责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监督指导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负责审查、申报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年检注册;审查、申领司法鉴定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员执业活动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负责组织司法鉴定人员专业教育培训工作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和质量管理评估工作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工作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鼓励、扶持司法鉴定机构加强技术装备建设,提高鉴定能力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7 指导、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机构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从业人员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组织、指导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援案件办理和法援宣传工作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组织、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组织、指导全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和业务工作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县(市、区)域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8 负责组织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承担全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初审、证书发放及法律职业调研工作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组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网建设工作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负责法律职业资格档案整理、调转工作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办理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变更备案和遗失补办工作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指导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网评员队伍培训和管理工作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组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络信息、网络舆情监测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指导网络舆情应对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9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系统警务管理和警衔评授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局机关的人事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队伍建设、政治建设、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工作 政治部(警务部) 指导县(市、区)司法局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助机构编制部门做好政法专项编制的分配落实;监督、检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情况 审核、申报、发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特困干警补贴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 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政治部(警务部) 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管理、警衔晋升培训和警务管理工作 政治部(警务部)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 政治部(警务部)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素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及表彰奖励工作 政治部(警务部) 10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及物资装备工作 开展对局机关和直属公证处的审计工作 计财装备处(审计处) 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做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和办公设施等基础建设工作 计财装备处(审计处 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车辆、通讯器材等物资装备工作 计财装备处(审计处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 计财装备处(审计处 负责局机关和市法律援助机构的预决算、局机关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计财装备处(审计处 11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措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社区矫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办公室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公证工作管理处
参与市政府、司法厅规章征求意见稿的办理等有关立法工作
以市司法局组织,业务对应处室 具体负责
制定我市有关社区矫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措施并监督实施
2
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指导和管理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全市社区矫正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
制定安置帮教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承担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监地衔接、教育管理和帮扶等各项制度和政策
落实市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
协调指导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3
制定全市法制宣传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
拟定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各行业和基层的组织实施
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依法治市办公室)
围绕市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指导各县、各行业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法治宣传、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新媒体法治宣传建设
指导开展全市“法律八进”活动
组织开展全市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工作
参与电视台法治栏目录制;负责本市普法办微博、微信、手机报编写、维护和管理
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总结推广普法工作经验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检查、考核
承担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负责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宣传、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
4
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公证工作;指导、管理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
指导、检查全市律师依法执业
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申请,律师执业证办理、变更、注销申请工作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指导、监督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加信访接待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监督管理法律服务市场;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实施行政处罚
查处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实施律师事务所执业年度考核,对市律师协会评定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备案
指导监督各县司法局开展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检查、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工作
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处 基层工作管理处
研究分析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情况,指导监督其执业活动
统计、分析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业务数据,掌握、评估和报送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组织开展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新型高端业务培训活动
办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的换发工作
基层工作管理处
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
监督检查全市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质量控制、内部管理等工作
对全市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私自出具公证书、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全市公证机构负责人、办公场所备案。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档案的管理工作
开展全市公证业务检查工作
开展全市涉外公证水印纸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制定全市公证员教育培训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全市公证队伍业务培训工作
统计、上报公证工作和业务数据,分析、评估和报送全市公证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全市公证执业责任保险的收缴、索赔及前期调查工作
负责市公证员协会工作,办理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对公证机构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工作
5
指导、管理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承担人民调解指导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指导市人民调解协会开展工作
参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等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指导
指导全市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工作
6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负责仲裁登记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职责职权清理、执法检查、执法考评、执法培训和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备案审查等依法行政工作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执法监督机制,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监督案件办理和执法案件评查,负责“两错”责任追究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处理
负责本局在市行政服务大厅的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仲裁机构的登记工作
负责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监督指导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
负责审查、申报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年检注册;审查、申领司法鉴定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员执业活动
负责组织司法鉴定人员专业教育培训工作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和质量管理评估工作
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工作
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鼓励、扶持司法鉴定机构加强技术装备建设,提高鉴定能力
7
指导、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机构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从业人员
组织、指导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援案件办理和法援宣传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和业务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县(市、区)域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8
负责组织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承担全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初审、证书发放及法律职业调研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网建设工作
负责法律职业资格档案整理、调转工作
办理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变更备案和遗失补办工作
指导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网评员队伍培训和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络信息、网络舆情监测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指导网络舆情应对
9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系统警务管理和警衔评授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局机关的人事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队伍建设、政治建设、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工作
政治部(警务部)
指导县(市、区)司法局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助机构编制部门做好政法专项编制的分配落实;监督、检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情况
审核、申报、发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特困干警补贴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
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管理、警衔晋升培训和警务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素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及表彰奖励工作
10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及物资装备工作
开展对局机关和直属公证处的审计工作
计财装备处(审计处)
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做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和办公设施等基础建设工作
计财装备处(审计处
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车辆、通讯器材等物资装备工作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市法律援助机构的预决算、局机关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11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