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3年以来,保定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为总抓手,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奋力推动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加快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重要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思维,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是深化四级书记抓法治工作格局。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创新采取会议述法的形式,听取部分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安排部署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召开保定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大会,持续掀起创建热潮。精细准备示范创建各项工作,市政府本级和莲池区、易县、定兴县、竞秀区5个申报单位全部创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示范创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三是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组织开展第14次全市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全市1460名县级干部参加考试。对2022年度提拔任用的149名县级干部进行任职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新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截至目前,市、县两级除省级编制的负面清单外已全部实现全程网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实现107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落地应用,应用套餐办理事项11000余件。梳理保留证明事项22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49项。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市31个政府部门编制权责事项3223项,20个县(市、区)编制权责清单事项44618项,所辖284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权责清单事项52177项。三是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我市印发了《保定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关爱支持民营企业家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96条》,明确22项重点工作,推出96条具体举措。我市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体系,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有序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印发实施《保定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市政府共审议通过3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并报市人大审议,1部政府规章制定项目、2部政府规章修订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向市人大和省政府报送备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实现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100%,备案规范率、及时率100%。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有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予以废止、15件宣布失效、16件集中修改、9件延长有效期。三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实效。今年以来,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101条,受理依申请公开238件。 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暂行规定》,从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到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反馈和后评估,进行全链条规范。二是建立决策事项目录。通过向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广泛征集目录事项,确定市本级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已向社会公布。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市、县两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已全部聘请法律顾问,覆盖率100%。把法律顾问“两个列席”工作向基层延伸,推动法律顾问列席各乡镇重点会议。四是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的事项全部完成立卷归档,决策程序完整,档案材料详实、完备。 五、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继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全年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测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督导检查4个专项活动。二是扎实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与保定市12345热线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共梳理有关线索98条,查处违规执法行为线索5条,针对线索对涉案执法单位进行集中整改,对涉案执法人员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三是扎实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制发《关于动态调整各类清单和建立健全责任制的通知》《关于落实〈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的意见》,制定11个执法领域、56个主项、96个子项标准,全面建立健全我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四是持续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组建全市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落实情况“回头看”督导检查组,对20个县(市、区)284个乡镇和街道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全面查找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编制、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执法承接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针对性督导整改落实。 六、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风险防控,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力度 一是持续推进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成“1+38+28”的市级应急预案体系,即1个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8个部门应急预案和28个专项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形成以专业救援队伍为主、社会救援力量为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全市共有安全生产救援队伍3支共52人、10支森林草原消防大队共918人、10支社会救援队共778人。三是积极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市县两级政府(含部门)共组织应急演练220余场次,参演人员22000余人。今年3月初涞源县发生森林草原火灾、7月突发洪涝灾害,全市应急部门紧急投入战斗,全力以赴解救受困群众,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 七、健全调处机制、完善多元化解路径,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部署开展降低行政争议数量、降低行政机关被纠错率、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动,2023年我市直接纠错率降至8.4%,在全省设区市中位列第一;调解和解率升至35.1%,位列全省第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已建立联合调解中心266个,全市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35138件,调解成功3508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8%。三是积极做好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6份,制发数量全省第一,采纳率100%。四是加强全民普法工作。积极利用现场“以案释法”,开展大型宣传活动百余次。加强基层宣传阵地建设,全市共建成各类法治宣传场馆128个,其中法治公园共29个,法治广场40个,法治一条街18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3个,法治长廊9个,法治小区9个。 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了较大提升,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但对标对表全国先进和人民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个别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不够高,区域和部门之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均衡,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还有待提升等问题。 2024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一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打造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高品质、有韧性的现代化新保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3年以来,保定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为总抓手,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奋力推动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加快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重要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思维,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是深化四级书记抓法治工作格局。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创新采取会议述法的形式,听取部分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安排部署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召开保定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大会,持续掀起创建热潮。精细准备示范创建各项工作,市政府本级和莲池区、易县、定兴县、竞秀区5个申报单位全部创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示范创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三是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组织开展第14次全市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全市1460名县级干部参加考试。对2022年度提拔任用的149名县级干部进行任职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新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截至目前,市、县两级除省级编制的负面清单外已全部实现全程网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实现107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落地应用,应用套餐办理事项11000余件。梳理保留证明事项22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49项。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市31个政府部门编制权责事项3223项,20个县(市、区)编制权责清单事项44618项,所辖284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权责清单事项52177项。三是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我市印发了《保定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关爱支持民营企业家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96条》,明确22项重点工作,推出96条具体举措。我市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体系,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有序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印发实施《保定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市政府共审议通过3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并报市人大审议,1部政府规章制定项目、2部政府规章修订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向市人大和省政府报送备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实现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100%,备案规范率、及时率100%。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有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予以废止、15件宣布失效、16件集中修改、9件延长有效期。三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实效。今年以来,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101条,受理依申请公开238件。
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暂行规定》,从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到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反馈和后评估,进行全链条规范。二是建立决策事项目录。通过向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广泛征集目录事项,确定市本级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已向社会公布。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市、县两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已全部聘请法律顾问,覆盖率100%。把法律顾问“两个列席”工作向基层延伸,推动法律顾问列席各乡镇重点会议。四是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的事项全部完成立卷归档,决策程序完整,档案材料详实、完备。
五、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继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全年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测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督导检查4个专项活动。二是扎实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与保定市12345热线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共梳理有关线索98条,查处违规执法行为线索5条,针对线索对涉案执法单位进行集中整改,对涉案执法人员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三是扎实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制发《关于动态调整各类清单和建立健全责任制的通知》《关于落实〈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的意见》,制定11个执法领域、56个主项、96个子项标准,全面建立健全我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四是持续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组建全市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落实情况“回头看”督导检查组,对20个县(市、区)284个乡镇和街道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全面查找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编制、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执法承接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针对性督导整改落实。
六、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风险防控,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力度
一是持续推进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成“1+38+28”的市级应急预案体系,即1个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8个部门应急预案和28个专项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形成以专业救援队伍为主、社会救援力量为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全市共有安全生产救援队伍3支共52人、10支森林草原消防大队共918人、10支社会救援队共778人。三是积极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市县两级政府(含部门)共组织应急演练220余场次,参演人员22000余人。今年3月初涞源县发生森林草原火灾、7月突发洪涝灾害,全市应急部门紧急投入战斗,全力以赴解救受困群众,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
七、健全调处机制、完善多元化解路径,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部署开展降低行政争议数量、降低行政机关被纠错率、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动,2023年我市直接纠错率降至8.4%,在全省设区市中位列第一;调解和解率升至35.1%,位列全省第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已建立联合调解中心266个,全市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35138件,调解成功3508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8%。三是积极做好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6份,制发数量全省第一,采纳率100%。四是加强全民普法工作。积极利用现场“以案释法”,开展大型宣传活动百余次。加强基层宣传阵地建设,全市共建成各类法治宣传场馆128个,其中法治公园共29个,法治广场40个,法治一条街18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3个,法治长廊9个,法治小区9个。
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了较大提升,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但对标对表全国先进和人民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个别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不够高,区域和部门之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均衡,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还有待提升等问题。
2024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一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打造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高品质、有韧性的现代化新保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