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卓殿强:迎难而上解民忧的模范调解员 | ||||
发布时间:2023/12/2 18:03:35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一面写有“人民公仆、当代楷模”的锦旗,高高挂在河北省高碑店市肖官营镇胡娄集村村委会的墙上,这是村民们对卓殿强真心实意为大家解难题、办实事的褒奖和感激。
依法调解让群众定心
2019年,高碑店市规划建设道路,涉及村民李某的住房需要拆迁,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李某沟通拆迁补偿事宜,但李某态度强硬,始终不同意拆迁。镇政府于是委托卓殿强来做李某的工作。
卓殿强来到李某家中,了解到其坚持不拆迁是想多要补偿款,于是针对他“狮子大开口”的行为,先向他讲解法律政策,告诉李某拆迁补偿都按国家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不会少给一分钱,政府修路是公益性的,是为了老百姓出行方便,多要钱是违反规定的。同时,卓殿强也做通了李某两个儿子的工作,让家人也劝说李某。并告知李某,如果一直不同意,只能依法启动强制执行。
经过十几天的劝说,李某终于想通了,同意拆迁,支持政府修路。后经回访,李某搬进了安置场所,生活各方面都很便捷,已经开始规划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纠纷圆满解决,修路工程如期开工。
卓殿强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工作,做到了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人民调解员是党委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调解工作就是为老百姓服务,一定要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卓殿强说。
主动参与、迎难而上是卓殿强的一贯作风,心系群众、为民解忧是卓殿强的始终追求。卓殿强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工作中主动学习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己,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前不久,卓殿强作为人民陪审员在肖官营人民法庭旁听了本村村民张某的土地承包案件审理。张某因与卢某在土地承包问题上发生纠纷,多年上访无果后,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后,张某依然不服判决,遂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最终被驳回,张某继续上访。了解到张某案件的特殊性后,卓殿强主动提出调解该案,经过十几次的深入走访座谈,对张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张某同意息诉罢访。
公正调解让群众放心
“要带着一颗真诚的心去调解,要想调解成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只要一碗水端平,群众自然会认可。”这是卓殿强在调解中琢磨总结出的“调解经”。
2020年9月,有村民向卓殿强反映,卓某以看庄稼为由在承包地中建临时房,总是偷别人的庄稼,还在临时房养鸡,糟蹋邻地的庄稼,卓某还仗着自己当“井长”,以权谋私,随意管制村民浇地,引起众多村民愤怒。
因为卓某是卓殿强的亲戚,村民有所顾虑,担心处理不公。卓殿强收到村民的反映后,对村民说:“我给大家交个底,我既然是村干部,绝对不会搞徇私舞弊这一套,别说是亲戚,就是亲兄弟,也要按规矩办,你们放一百个心,我一定主持公道。”
卓殿强找到卓某,告诉他法律规定不允许在耕地上建房,要求其自行拆除,否则村委会也会强制拆除;把在承包地养的鸡弄回家,不许再糟蹋别人家的庄稼。第二天,卓殿强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经村民一致投票,决定取消卓某的“井长”资格。卓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村民们也对处理结果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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