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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司法局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3/11/15 8:37:43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11月9日,保定市司法局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文淇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晓宇对全省调解工作的批示和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立彤在全省调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冯韶慧在全省调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徐水区司法局、唐县长古城镇人民调解委员、高碑店市肖官营镇胡娄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阜平县阜平镇北菜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马玉平分别进行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人民调解是我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坚持党的领导是推动“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靠和发动群众这个核心要义,要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引导和发动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以调解工作高质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会议要求,要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一项基础性、常态化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早发现、早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升级。要不断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积极推动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六统一”“五落实”的规范化要求。要深入推进人民调解提质增效创品牌,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平台建设、机制建设、组织建设。要进一步推动跨区域联合调解工作,为京雄保三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环境。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将人民调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积极创新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其宣传调解工作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落实待遇保障,落实好“以案定补”,有条件的地区可本着有利于调动调解员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的原则,适当提高“以案定补”标准,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市律师协会、市人民调解员协会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主管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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