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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司法局 保定市法宣办《关于做好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5/7 8:47:56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区、白沟新城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和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有关要求及2023年“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工作安排,市司法局、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主要内容

 结合全党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重点学习宣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23年5月4日-31日 

四、重点安排

1.广泛宣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作发布的第二季“法在你身边”三分钟案说民法典系列短视频;

2.结合2023年保定市“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安排,扎实做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月工作,深化“民法典七进”;

3.积极组织参加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省律师协会面向全省律师行业开展“万名律师宣讲民法典”普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对民法典进行全文全景全方位解读;

4.在部署开展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暨质量提升行动中,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要内容,与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学法守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一体推进,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深入开展

5.以开展首批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工作为契机,推动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

6.发挥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团、优化知识产权律师服务团、大学生普法志愿者等作用,结合“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民法典宣讲,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

7.“保定普法”公众号开设“民法典宣传专题栏目”,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展播各单位民法典宣传开展情况,各地各单位在组织宣传活动后及时将宣传链接发市法宣办;

8.组织积极参加全国普法办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民法典知识竞答,带动全网开展融知识理念教育、趣味娱乐、参与互动等为一体的民法典主题网上普法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单位、进农村、进社区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市场、进景区、进网络,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宣传月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有力组织实施,做到民法典学习宣传有的放矢,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学习宣传民法典。

(二)压实责任,强化协作。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整合宣传资源,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各地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把握重点和节奏,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三)总结经验,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示范创建、“法律明白人”培训、基层依法治理等工作中,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等及时做好宣传、推广、上报。各地各部门宣传月开展情况(含方案、总结、图片5张、影像资料等),请于2023年6月2日前报市法宣办。

联系人:董 伟

电话:0312-5913603

邮箱:bdsfxb@163.com

                                   保定市司法局

                        保定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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