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逐级谈话活动 | ||||
发布时间:2018/7/18 18:23:06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逐级谈话活动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全力支持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逐级谈话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转发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逐级谈话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于7月14日下午3点在四楼会议室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级谈话调度会”,各县(市、区)司法局长(不含白沟新城、高新区管委会和雄安新区三县)各带1名司法所长参加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许秋民传达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了《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逐级谈话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并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后,按照谈话分工,许秋民局长带办公室主任分别与各县(市、区)司法局长进行了逐个谈话,其他副县级干部各带1名处长(或主任)分别与2至3名司法所长进行了谈话。谈话以司法局长、司法所长本人是否与黑恶势力有牵连、是否有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情形、本单位是否有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人和线索、本辖区涉黑涉恶线索和苗头等为主要内容。通过谈话,进一步增强了被谈话人的政治责任和岗位职责,调动了基层司法所长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的积极性。《谈话记录》在市司法局扫黑办留存备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参照市司法局做法,也都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级谈话会,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各基层司法所长或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谈话,填写了《谈话记录》,并在扫黑办留存备查。据统计,全市共有20名司法局长、285名司法所长或负责人接受了谈话。有些单位还将谈话范围扩大至机关全体人员,并签订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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