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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与依法治理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十)】让企业安心经营——唐县举办“企业宁静日”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9/6 9:35:52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五条政策措施,规范行政管理部门涉企管理服务行为,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让企业凝神聚力、专注发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31日,唐县举办“企业宁静日”座谈会。
       会上,解读了拟出台的《唐县“企业宁静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实施办法》共有十二条,就“企业宁静日”期间执法检查的备案审批程序、特殊情形、避免多头重复执法、优化执法方式、执法监督等做了规定。
       接下来各企业代表、各单位参会人员针对拟出台的文件依次发表了意见,根据实际工作提出了建议。各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支持“企业宁静日”制度,该制度可以让企业有更多时间静下心来谋发展。
      会议强调,目前在稳经济大盘、稳市场主体的前提下,要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落实好“企业宁静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的精准度,提升执法效率,适应新的工作形式。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少花时间多办事”,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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