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关于在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精神,6月1日至7月8日,保定市结合自身民族宗教工作实际,采取集中部署、市县(市、区)联动、市级宗教团体和宗教工作队伍同步,市委统战部和民宗局考核验收的形式,在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开展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
普法宣传任务目标明。此次“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民族宗教工作的形势任务要求,针对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对政策法规知识掌握不够的现实需要,大力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进一步营造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学法规、守法规、用法规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保定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增强宗教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
普法宣传重视程度高。市民宗局统一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下发了2022年度“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把此次活动纳入对县(市、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各县(市、区)均成立“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的组织机构,统战部长亲自部署动员,常务副部长具体负责,县乡村联动;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宗教团体的活动开展,指导本宗教领域活动开展;在市委统战部和民宗局对各县(市、区)上半年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考核中,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量化打分。
普法宣传涵盖范围广。此次“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针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全市性宗教团体年度检查工作实施意见》均在今年上半年颁布实施,亟待普及学习,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此次活动覆盖到了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宗教教职人员以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普法宣传涉及内容全。此次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会议精神,《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12个内容为重点,在全市大力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
普法宣传营造氛围浓。学习宣传月期间,市民宗局在保定普法公众号、保定民族宗教微博、保定市统战民宗工作群、保定民宗局工作群、保定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宣传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各县(市、区)统战、民宗部门和各宗教界从实际出发,采取网站宣传、微信群发动、制作宣传条幅展板、制作发放宣传册、滚动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营造出浓厚的普法氛围。
普法宣传运用手段活。指导协助河北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开展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课数字化示范教学开发,完成了《中华民族大团结(供初中使用)》全册12课时的数字化示范教学资源开发任务;在保定普法公众号上推送了11篇学习内容和易县的活动动员部署会信息;在河北民族公众号推送了4篇学习宣传活动内容;宗教工作部门人员和宗教团体及场所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利用市委统战部和民宗局的“双周培训会”的资源,两次把机关的培训范围延伸到县(市、区)乡(镇)村的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全市性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
普法宣传结合工作好。各级统战、民宗工作部门在普法宣传期间做到了“三个结合”,即: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中小学推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石榴花开”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建设;与持续推进“双创四进”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与“宗教界深入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引导保定宗教界人士坚决纠正和有效遏制宗教领域贪大求奢等不良风气。
“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力提升了我市宗教领域规范化管理水平,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努力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民族宗教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