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与依法治理
民主法治示范村 用法治妆点乡村 | ||||
发布时间:2022/7/1 22:09:05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法制化水平,我市根据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申报推荐工作。
我市按照通知规定的推荐范围条件和推荐程序,严格把关,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要求。符合条件的村自愿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初核并征求乡镇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经县级司法行政、民政部门公示和审核后,申报7个村:清苑区冉庄镇冉庄村、徐水区崔庄镇商平庄村、涿州市东仙坡镇西仙坡村、唐县齐家佐镇西胜沟村、曲阳县郎庄乡下庄村、顺平县河口乡北李各庄村、阜平县龙泉关镇骆驼湾村。
为了多层次、多方位地展现7个申报村的法治风采,体现乡村法治之美,多角度展示法治乡村建设的成果。我市本次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材料形式多样,有视频、演示文稿等多种形式。保定市司法局根据申报材料的内容有针对性的推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专题内容,在“保定普法”公众号上创新性的进行7期视频联播展示,扩大新媒体宣传覆盖面。并结合乡村实际情况,提升法治宣传影响力,真正把推荐过程变成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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