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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市专刊|我市人员专项清理行政执法工作基本完成
发布时间:2022/6/9 15:32:37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为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市司法局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保司发〔2022〕17 号),自今年3月至7月,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进入检查阶段。全市共清理出不合格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计4033名,均依规定程序注销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本次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的原则,采取单位自查和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清理范围为全市取得河北省人民政府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清理对象为行政机关的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被聘用到工勤岗位的人员,未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在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含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因退休、调离、辞职、辞退等不再符合持证条件的人员;清理步骤分自查阶段、审核阶段、汇总阶段、检查阶段四个阶段进行。
      在此次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人社部门通力协作,确保我市专项清理工作有序进行,按时保质完成任务。通过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提升了全市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规范了人员管理,为我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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