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
立法保障,助力品质生活之城建设 ——《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颁布实施 | ||||
发布时间:2022/4/16 17:37:53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3月30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今年首部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作为2021年我市立法计划中的一类项目,《条例》在立项、起草、审查、审议等各环节,均严格履行立法程序,精心谋划,严谨论证。市司法局在《条例》审查过程中提前介入,协调调度,指导起草单位的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部门立法座谈会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新形式,在“保定市市司法局”“保定普法”两个公众号发布调查问卷,真正做到了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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