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司法局关于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情况的通报 | ||||
发布时间:2022/4/11 14:30:47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落实省司法厅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通知要求,做好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2022年3月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按照省厅通知精神,市司法局立即部署工作,于3月9日组织召开全市16个县(市、区)司法局(不含涿州、高碑店、徐水、顺平)49名主管局长、股长(主任)、律师参加的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主持,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乐代表局党组作动员部署。会上,评估专家李恩蒂、王金双律师进行了培训授课,并进行优秀案卷观摩和现场交流互动。会后,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将工作通知下发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地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博野、定兴、安国、蠡县等地相继召开了培训会,并对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期间已办结案件进行了整理,于3月12日前向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分别提交5本刑事和5本民事法律援助审判阶段案卷。
二、严格审查,认真评估
3月12日至22日期间,9名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委员会专家律师,采取实地集中评估的方式,分8个单项,历时8天,对16个县(市、区)140本案卷进行了首轮评估,筛选出定兴县、莲池区代表保定市参加省厅评查。其中,优秀率5%,较去年提高4%;良好率5%,较去年下降7.5%;合格率79.3%,较去年下降5.7%;不合格率10.7%,较去年上升9.2%。评估过程中,评估专家对照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标准》(试行),对案卷逐项进行审查,对办案流程和规定动作认真评估,一丝不苟。从案卷装订、页码编辑、日期、手印、签字、法理表述、错别字等入手,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了保障评估质量,评估专家对每一本案卷进行交流互查,不惜加班加点承担翻倍甚至几倍的工作量,确保了案卷评估高质量完成。
三、成绩明显,问题突出
几年来,经过省、市两级的同行质量评估培训和广大法律援助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取得了一定的进步,案卷装订整齐,材料比较齐全,流程清晰,程序合法,大多数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工作得到了当事人认可,有力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总得看,全市法律援助整体办案质量和水平发展不平衡。大多数地方重视程度高,工作到位,办案质量好(办案量大、结案率高、优良率高),案卷规范。同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个别地方不重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开展不力,办案质量差(办案量低、结案率低、优良率低),案卷整理差。在案卷评估中,主要反映出的问题:一是存在委托代理(辩护)协议、授权委托书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等;二是会见笔录记载过于简单,流于形式,不严肃、不认真,缺少必要的法律要件表述,如风险提示等;三是在提交证据时没有制作证据目录,代理词过于简单,重点及观点不突出;四是材料不齐全,装订顺序混乱,比如缺少工作日志等。
本次评估,案卷全部合格以上的有:定兴县、莲池区;合格的有:高阳县、清苑区、博野县、涞源县、易县、阜平县、涞水县;存在不合格的有:唐县、竞秀区、蠡县、曲阳县、安国市、望都县、满城区;未按要求报送案卷的有:清苑区、涞水县、唐县、望都县、博野县报送数量不够;满城区报送时间晚且数量不够;阜平报送的是 2021年6月以前的案卷,不符合此次案件评查的时限要求。市司法局对定兴县、莲池区案卷质量提出表扬。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以这次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为契机,提高重视程度,严格要求,查漏补缺,认真开展本地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积极规范和完善各类援助案卷,确保卷宗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大幅度提升。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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