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关于河北省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1/11/15 9:50:30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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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经司法部批准,河北省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河北省司法厅官网和“河北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 石家庄 (0311)87855008 唐 山 (0315)2826584 秦皇岛 (0335)7078060 邯 郸 (0310)3155158 邢 台 (0319)2189383 保 定 (0312)5913691 张家口 (0313)2161260 承 德 (0314)2289121 沧 州 (0317)3138876 廊 坊 (0316)7160950 衡 水 (0318)2376011 河北省司法厅 2021年11月14日
来源:河北省司法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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