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
保定市司法局转发《省司法厅 关于2018年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8/5/23 15:34:03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鉴定中心:
现将《省司法厅关于2018年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机构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按时自行报名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现将通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活动对象:
2017年经省厅登记注册的三大类(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所有鉴定机构均需按照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活动,近三年开展鉴定项目能力验证未通过的将暂缓执业。
二、所有开展血液酒精浓度鉴定的机构今年必须统一参加血液酒精浓度鉴定能力验证,此项能力验证费用由司法部统筹解决。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各机构登录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www.ssfjd.cn)完成报名相关工作。在报名过程中为防止出现差错,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一定要与科学研究院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是否成功,防止漏报。
四、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机构将能力验证所报项目于5月20日前报市司法局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厅。
附: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8年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
保定市司法局
2018年5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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