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
保定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 ||||
发布时间:2021/4/28 17:47:32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目标。聚焦“五个保定”“八个高地”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为品质生活之城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根据成熟程度和轻重缓急,安排立法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类项目:市人大常委会确定需要年内提请审议的项目(共4件)
1. 《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 《保定市民间博物馆管理条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3. 《保定市居家养老促进条例》(市民政局)
4. 《保定市快递条例》(市邮政管理局)
二类项目:调研项目,启动调研起草工作,待成熟后再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4件)
1.《保定市安国中药材市场管理条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国市政府)
2.《保定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3.《保定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
4.《保定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管理条例》(市水利局)
二、市政府规章项目
调研项目:启动调研工作,优先列为下一年度预备项目(共1件)
《保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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