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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律师协会召开理事会安排部署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时间:2018/4/25 21:38:31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保定市律师协会召开理事会

  安排部署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3月18日上午,保定市律师协会在亚华大酒店召开第五届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安排部署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上,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增云传达学习了“两院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耿凤忠到会指导并做了《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提了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要加强业务指导。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专项培训,分级分层进行业务培训或专题研讨。

  三要健全规章制度。一是建立报告备案制度。县域律师事务所要在2日内向所属司法局、3日内向市律师协会进行请示报告,市直所2日内向市律师协会请示报告。二是建立集体研究制度。办案过程中,律师事务所要组织集体研究,依法提出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代理意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和要求以及有关制度规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三是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和风险管理,指导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发现律师办案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

  四要加强监督指导。一要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要加强与办案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尊重和保障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和救济机制,切实维护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庭上发问、质证、辩论权利,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代理权利。二要依法查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反执业行为规范和执业纪律的行为,要依照协会章程和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给予相应行业处分。三要积极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市律师协会要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加强办案指导,及时应对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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