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 | ||||
关于2020年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 | ||||
发布时间:2021/1/20 15:07:29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保定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1年1月8日公布。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河北省保定市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
应试人员可自1月8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于1月22日前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成绩核查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试人员可联系保定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咨询办理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312-5913691)。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一)申请时间、方式
1.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于2021年1月13日8时至1月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选择申请受理地,如实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并预约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日期。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申请人应当按网上预约日期(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申请人可联系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先行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后,及时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提交申请材料。
2.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3.对于具有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2月3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逾期不予受理。
4.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凡身份证在2021年2月4日前将到期的,请尽快换领新身份证。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须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未通过教育部统一核验的,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提交申请材料的地点、联系方式
审核地点:保定市莲池区东风中路659号保定市律师协会二楼。电话: 5010788、5913691
(四)其他事宜
1、申请人员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规定,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主动出示河北健康码和访问行程码,出具提交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原件、接受体温检测。绿码及体温在37.3℃以下登记个人信息后才可进入现场申请,等候时应当保持人员1米以上间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同时关注保定市司法局官网、微信公众号。
2.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交回C类证书。
保定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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