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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管理
律师工作管理处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8/4/25 21:08:42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指导、管理、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制订全市律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制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管理细则;管理全市律师和律师执业机构,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申请,律师执业证办理、变更、注销申请,以及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度考核等事项的材料初审和转报;负责核发实习律师证;指导各县(区、市)司法局的律师工作;指导、监督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市律师协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查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违法违纪行为;参与有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考核评比;对本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监管,查处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协调有关部门制订配套政策,协调、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等与律师管理有关的工作。承办与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兄弟省、区、市律师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事项;协调、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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