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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保定市司法局 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
发布时间:2018/4/21 17:54:48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保定市司法局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

 

项目编码

审批事项名称

监管法律法规依据

监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06001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及变更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原审核部门备案。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06002

律师执业及变更执业机构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06003

公司律师执业审批

《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80号)三、公司律师队伍的管理(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公司律师的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06004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司法部令第60号)第十七条申请执业登记材料,由拟聘用申请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交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逐级上报执业登记机关。县级、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的时间均不得超过十五日。
《河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行政许可的通知》冀司通{2012}116号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检查和监督。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06005

公证员任职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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