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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与依法治理
关于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4/24 20:52:57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关于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筹划,集中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此次专项斗争的顺利实施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宣传形式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一)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于3月底前,在大型广场举办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宪法以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活动形式可采取法治展览、有奖竞猜和法治文艺等多种形式。市直各部门于3月下旬在市区公园、广场举办集中宣传活动,市法宣办负责具体牵头组织。

  (二)开展“法律九进”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组织广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骨干、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和“十户普法宣传员”,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保定日报、保定晚报、市广播电视台分别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相关信息。政法机关要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宣传,选取已侦破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广泛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评析,通过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工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拓展法治宣传微博、微信、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治宣传、手机信息法治宣传等手段和渠道,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头条号传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信息。

  (五)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市区及各县(市、区)城区公园、广场内设立永久性标语,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公园、广场管理单位要对永久性标语进行定期、及时维护保养,防止永久性标语损坏、损毁。

  (六)开展户外宣传。充分利用学校、医院、市场、街道、车站、码头、公交车、出租车车体、候车室(亭)、交通护栏、建筑物墙体、围挡(围墙)、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灯箱、条幅、橱窗等载体张贴悬挂(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做到随处可见,扩大声势。

  (七)开展法律援助。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援助活动,解决群众法律疑难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这次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本级、本部门宣传活动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迅速行动,严格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凡是拟在市级以上媒体、网站及新闻媒体平台宣传的稿件信息要报市扫黑除恶宣传组审核批准,宣传稿件信息须由市直政法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宣传活动,并将活动中好的做法或典型事迹及时上报市法宣办。市法宣办将适时通报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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