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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应届毕业生保定市申领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18/4/21 17:53:48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2015年应届毕业生保定市申领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要求

  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5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Hhhhh),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从网上提交。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直接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局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网上申请结束后,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到资格证书申领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现场审核,须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有:

  (一)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居民身份证;

  (三)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四)毕业证书原件;

  (五)与本人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六)报名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

  (七)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司法局联系方式:(0312)5913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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