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8/4/24 20:50:48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保各高校:
党的十九大是全党全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在满怀信心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全市共同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为做好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强烈的维稳警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人们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二)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稳定相关法律法规。把开展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广泛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广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三)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全生产、安全用电、安全出行、安全饮食等实际,加强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力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重点生产部门、高危作业、交通运输等行业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责任,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有效防止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紧紧围绕民生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与金融投资、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坚持法治宣传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紧紧围绕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喜迎十九大为主线,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新区建设的关心、关爱,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国热情,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自觉支持新区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当前雄安新区建设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突出重点人、重点事,充分发挥“十户普法宣传员”、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作用,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坚决消除隐患。
三、宣传形式
以开展“法律九进”、“法治九建”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持续深化五项“百日攻坚”行动,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多种形式、多条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广造宣传教育声势。
(一)开展“法律九进”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印制法律法规明白纸,组织广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骨干、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和“十户普法宣传员”,深入社区和乡村,深入到广大群众中间,广泛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与人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宣传行动,营造法治宣传教育浓厚氛围。
(二)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保定日报》、《保定晚报》、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分别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发布十九大安保法治宣传相关信息。通过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十九大安保行动。
(三)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拓展法治宣传微博、微信、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治宣传、手机信息法治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充分运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传播法治宣传教育信息。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宣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十九大安保法治宣传教育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许秋民任主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普法办主任付玉任副主任。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要认真制定本级、本部门十九大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二)丰富形式,形成声势。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团体等部门、单位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平台、街上有标语,形成强大的法治宣传声势。各地、各部门拟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的信息资料,要及时向市法宣办反馈。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宣传活动,并将活动中好的做法或典型事迹及时上报市法宣办。市法宣办将适时通报活动情况。
保定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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