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司法局组织召开“12.4”国家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预备会和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会 | ||||
发布时间:2019/12/4 8:35:44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通过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2019年12月2日,蠡县司法局组织召开“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预备会和近千名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会。培训特邀请河北大学尚教授讲课,政府主管领导到会主持。
首先,司法局主管领导宣读了《关于开展2019年全县“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任务。
其次,政府主管领导就开展好“12·4”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讲了三点意见:一、提高认识,明晰意义,高度重视,要围绕今年的主题,重点宣传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宣传宪法所体现的“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精神。通过宣传,努力营造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正确行使权力,从执法、司法、法律宣传和法律顾问服务等各个方面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落到实处,切实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保好驾、护好航、服好务。二、统一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实效。“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是全国上下开展的一项重大活动,各级都非常重视,我们也不例外。各单位、各乡镇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法治的高度,认真积极负责的抓好这项工作,尤其是在12月4日这天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一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全力抓好宣传。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人大、宣传、普法、教育等部门要做好牵头、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把活动做大做强,形成声势。二是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张旗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电视台宣传、微信、微博新媒体宣传等活动要到位,要同时开展好“法治九建”等活动。三是因地制宜搞好宣传。各单位、各乡镇要根据辖区、部门特点,有选择、有侧重地进行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四是要投入人力、物力和精力,搞好特点,保证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五是搞好几个结合。一要与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建设;二要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结合,把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作为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三要与扫黑除恶、禁种铲毒工作相结合,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确保全县的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三、强化领导,严格督查,责任明确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我们要唱响“科学发展、服务社会、依法行事、司法为民”主旋律。各单位、各乡镇要实施一把手工程,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切实把这项集中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这里我就强调一点,4号这天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各乡镇要严格按通知任务分工,一把手亲自去抓落实,条幅该挂的挂上,上街咨询人员派齐派强,宣传品带够带足,司法局、法宣办要严密组织,严格督查,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通过共同努力,再掀全县普法新高潮。
预备会结束后,河北大学尚教授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行政执法案例进行了全面的解读和诠释,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很强的针对性,整场培训内容详实,贴近实际,不仅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对依法行政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还对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规范执法能力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通过培训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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