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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动态
保定市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发布时间:2019/10/23 16:12:11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保定市司法局作为省司法厅确定的司法行政改革示范点,积极推进调解工作实战化实效化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努力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有序有效衔接,从源头上遏制基层信访问题和恶性“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出台规范性文件

          保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依法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改革示范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目标、任务、措施和步骤。去年11月13日,召开全市开展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示范点工作部署会,对示范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今年9月18日,召开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会议”,总结健全完善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取得的成功经验,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抓好专职调解员队伍

        从解决有人干事、能干事入手,不断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徐水区由乡镇(办)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额推荐、乡镇党委把关,公安、纪检、司法局共同审核确定,为每个乡镇(办)配备2-3名,区调解中心配备5名专职调解员,共选任47名专职调解员。高碑店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录33名专职人民调解岗位社工,纳入2019年劳务派遣招录计划,其中,高碑店市级综合调解中心配备5名,每个镇(办事处)司法所各配备2名,采取集中授课、实地观摩等形式,对新招录人员进行为期8天的岗前集中培训,目前3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已全部到位。其他县(市、区)按照工作部署,因地制宜,积极推进专职调解员选聘工作。

打造县、乡联合调解中心

      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机构,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发现早、解决好、不上交的根本保障。高碑店、唐县、望都等县(市、区)先试先行,积极推动县、乡联合调解中心建设。高碑店市联合调解中心成立帮大哥调解室,选聘20名模范人民调解员为骨干力量,形成上下贯通、统一指挥的“帮大哥、帮大姐”团队,直接参与重大民事纠纷化解。同时,建立5个镇级联合调解中心,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综治中心、派出所、法庭、信访、司法所和公证、法律顾问力量,开展面对面、一站式的咨询和服务。目前,全市共建成乡镇联合调解中心26个,年底前将建成54个。

联合调解规范运行

      围绕调解终结、移交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案件登统、告知引导、通报报告等制度,健全工作程序,确保案件流向清楚、责任明晰,确保案件始终处于有人抓、有人管、有部门过问的状态。同时,各对接部门建立调解室,落实专门调解人员,建立预警排查、定期会商、调解反馈、回访当事人等制度,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规范有序、顺畅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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