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司法局谢永军局长专门强调司法鉴定工作 | ||||
发布时间:2018/4/24 19:50:29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2016年7月20日保定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半年工作调度会。全市23县(市区)司法局长及市局各处长、主任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会上,各县(市区)司法局长汇报了2016年上半年工作及下半年工作设想;副局长宿守安传达了河北省委政法委会议精神;最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永军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谢永军局长回顾总结了上半年工作,就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就司法鉴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司法鉴定工作要按照“从严治鉴、从严治诉”总体思路,狠抓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管、强化教育培训、强化投诉处理。
一是要改革监管体制,全面推行司法鉴定投诉“县(区)、市、省三级查处机制”。要按照省厅要求,在年底前将市直鉴定机构下放县(区)司法局管理,进一步简政放权,改革监管体制,激发和调动县级司法局抓好司法鉴定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投诉工作的“县、市、省三级查处理机制”。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管理职能。特别是要强化指导,全面推行和落实“县、市、省三级查处理机制”,切实把司法鉴定投诉控制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切实确保“零投诉”。
二是要创新监管模式,强化日常监管和年度考评。各县(市区)司法局要不断强化司法鉴定监管职能,要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在每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前组织一次对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年度考核考评活动,考评结果纳入机构及鉴定人是否登记及编入名册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对在工作中把关不严、走过场、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要建议停业整顿、暂缓登记,直至撤销登记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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