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 ||||
发布时间:2020/6/2 14:30:18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保定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参与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的建议,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项目的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立法解释草案的起草、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立法协调;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市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市政府规章上报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编纂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
(五)承担统筹推进保定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市政府委托,代理由省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件教育观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全市社区正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全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八)负责制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ー)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ニ)负责管理、指导保定高新区、白沟新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75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5913693
负责人:吴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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